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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发布日期:2013-08-01 00:00:52
信息摘要: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一、核查依据

JJG 1036-2008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二、核查标准

F1F等级标准砝码:检定证书编号分别为(MLY)C1/10-19019(MLY)C1/10-19020

三、核查对象

XS205DUXP5003SDR型号电子天平。

四、核查周期

两次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核查

五、核查方法

1、核查前的准备:将天平放置于稳固的平台上并调整到水平位置,清除天平所有部件的灰尘及垃圾等,保证天平的正常运行;通电预热使天平达到平衡和稳定;校准天平;对天平进行一次预加载。

2、天平示值误差的核查:根据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的要求选择相应等级的标准砝码进行核查试验,载荷从零载荷开始递增,直至加到天平的最大秤量,然后逐渐卸下载荷,直到零载荷为止,测量点不少于6,记录各点示值。

3、天平的偏载误差的核查:试验载荷选择1/3(最大秤量+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砝码,优选个数较少的砝码,测量时将砝码放置于测量区域(将秤盘表面均匀地划分为四个区域)的中心位置进行测试

4、天平的重复性误差的核查:测量中每次加载前先将天平调到零位,试验载荷选择80%~100%最大秤量的单个砝码,测试次数不少于6次,测试结果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示值重复性误差。

六、结果评定

    1、示值误差的评定:各载荷点的示值误差不得超过该天平在该载荷时的最大允许误差。

2、偏载误差的评定: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须满足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3、重复性误差的评定:相同载荷多次测量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该载荷点下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七、结果说明

如果期间核查时测得的数值与存档数据有较大差异时,应重新核查,必要时应重新送检或送校。